最高法院「食安法」新釋疑 讓頂新魏應充完了?
徐潔妮 / 文
2013年臺灣發生一連串重大食品安全衛生事件,業者為了降低成本牟取暴利,長期添加未經許可的添加物、或用低品質劣油假冒高優質油、或用人工原料假冒天然食材,最高法院今(2)日上午宣布,今後食品有摻偽假冒、添加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添加物就違法,不論添加的東西對人體會不會有傷害。
最高法院庭長兼發言人花滿堂解釋,經最高法院刑事庭40位刑事庭法官會議討論後、一致通過決定,以後這類案件不用再鑑定劣油、假油或評估混油會不會傷害人體健康,只要食品有摻入(閱完整圖文)
(圖片引自ettoday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