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建商判決出爐 115條人命僅關5年罰9萬
徐潔妮 / 文
臺南市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今年2月6日凌晨在強震中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3人受傷;臺南地方法院經過7個月審理,認為大樓倒塌造成住戶家破人亡,原因是大樓結構、鋼筋等偷工減料,25日將黑心建商林明輝等5名被告,全依《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高刑度各判5年,併科最高罰金9萬元。
受災戶家屬崩潰 大罵政府是幫兇
維冠多名受災戶穿著印有家人照片的T恤出庭聽判,聽到這樣的結果紛紛哭訴無法接受判決,並大罵政府是黑心建商的幫兇,受災戶李宗典的姊姊李肅椊發表罹難者家屬聯合聲明指:「宣判結果不管如何,家屬都沒辦法接受,因為任何判決都換不回我們最愛的家人這115條人命!」
感同身受 賴清德痛批地院
這個判決結果讓身為地方父母官的臺南市長賴清德非常不滿,痛批臺南地院「判太輕」、與民眾的期待落差太大,要求臺南地院應該要對外說明清楚,才能符合社會期待;並認為司法單位要有雅量,把民眾的批判當作改革的動力,而不是把門越關越緊,這樣的話,若想收到司法改革之功,恐怕會事倍功半。
法官認「猶嫌不足」 無奈法規如此
對此,臺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表示,業務過失致死罪的法定刑最高(閱完整圖文)
(圖片引自ettoday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