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警案後 我們得到了甚麼省思
鍾亞糛 / 文
總統蔡英文520發表就職演說中提到:「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司法無法有效打擊犯罪,以及,司法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是人民普遍的感受。」
公開主審法官名 要求「絕對負責」
4年前,全國有1/3法官連署發起新司改運動,最高法院因此廢除保密分案、召開死刑辯論庭,重大法律爭議也改以公開審理方式為之;近年最高法院多名法官退休,年輕的二審法官升任後,也再度展開改革運動,其中一項就是「公開透明」,在決議書中公開主審法官名字,要求法官對自己承審的案件「負責到底」。
民主,已經是臺灣社會的重要基石,我們能用手中的選票選出立法委員制定因時制宜的法律,顯見法律的根本是源自於人民的集體意志、而非屬於司法領域或特定人士的所有權;既然司法屬於人民,司法改革便成了每一個人無可迴避的責任。
冷漠 是阻礙司改進步的最大元兇
只是,往往在震驚社會的重大案件躍上新聞版面、法官做出與民意期待不符的判決結果時,人民才會在網路上大肆流傳批評謾罵的文字和充滿情緒性的字眼,試問,當事過境遷之後,又有多少人持續關心司法改革的進度?
不足的法治教育素養是現今臺灣社會最缺乏也最需要的,開放司法參與、與法理對話,是司法與社會大眾重新建立互信的重要關鍵。增加司法官社會歷練、法官管道晉用多元(如由業界有名且資深的律師出任)、判決文字改成通俗易懂,以及人民參與審判和強化學童基礎法治教育,則是增進司法界與民眾對話的具體方案,當司法官的視界與社會民眾有了共同的方向時,判決結果既不會遭法律人批判「民粹、媚俗」,法官也不會被社會大眾謾罵「恐龍、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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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引自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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