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1休行不通? 中小企登報這樣說
鍾亞糛 / 文
臺中電子模具廠碩頂精密工業今(2)日在平面媒體刊登聲明,以「總得有人告訴蔡總統真相,1例1休/兩例是行不通的」為題,在媒體頭版刊登大篇幅廣告、並以「勞資一同」署名,希望新政府能停止推動1例1休或是兩例、改行「兩休」。
根據現況提建言 提「三贏」方案
碩頂進一步提出建議,新政府確實應落實周休兩日,但這兩天休假日應該修正為可以加班、且不需補休;同時,加班費由現行加發1天工資,提高為加發1.5天工資,為避免被惡意企業濫用休息日,碩頂也建議休息日出勤不足四小時以四小時計,不足八小時以八小時計,這樣的作法堪稱勞方、企業、政府三贏。
且日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也在公開場合提出,目前現行勞基法要適用於服務業確有困難,柯文哲認為,勞基法最大的問題是,本來是適用於製造業的,拿到服務業就出問題了,另外,媒體跟醫療要實施勞基法實在是很困難的,顯見制度本身需要修正。
勞基法無普及適用性? 勞動部這樣說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接受媒體採訪時則說明,1984年勞基法訂定時,適用行業除了製造業、營造業,也包含運輸、倉儲、通信、大眾傳播等現今認知的服務業,不全是柯文哲所說的製造業邏輯。
勞動部也表示,當初勞基法訂定時已考量部分服務業特性,1996年為了擴大勞基法適用性,勞動部也增訂了30條之1與84條之1條文,「四週彈性工時」與「特定工作者」的例外情況,為的就是讓更多以服務型態為主的行業或是特殊工作者適用,而現今之所以會有那麼多爭議,問題出在於產業界以「cost down」為目標,在沒有適度補足人力、濫用條文給的彈性空間,且把特殊情況當成常態辦理,自然衝突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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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引自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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