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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例1休」爭議多 勞部長郭芳煜唇戰國黨立委

鍾亞糛 / 文

強颱羅伯特即將來襲,但立院裡勞動部法案「1例1休」卻一點也不受影響的吵沒完。

6日立院多位立委質詢時砲聲隆隆、痛批勞動部修法根本是在替資方剝削勞工權益,立委蔣萬安表示「休息日」一詞若未在條文中明文規定其意義,企業主可以直接取得讓員工免上班、免加班,但同時不支薪也能完全合法的權利。

對此,勞動部則表示,因現行的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的「例假」規定中,除了發生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外,即使雇主願意加倍發給工資,也不能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工作、否則就是違法。直指「例假」該條文缺乏彈性、若貿然施行「2例休」,則會讓現在勞資間幾乎沒有合理運作空間,也難符合現在就業市場中勞雇需求和企業運作模式,但「1例1休」便不會有此困境。

最終目標「2例休」 全面施行沒有時間表

勞動部部長郭芳煜更進一步表示,全世界多數國家皆不是採每週2天例假的立法例,但未來仍會以「2例休」為最終目標。他強調為兼顧「1例1休」及落實週休二日的制度,配套措施提出「明訂休息日釋義」、「提高休息日出勤工資計算標準」草案條文,並將「休息日出勤時數納入延長工時總數計算」,可使雇主要求勞工休息日出勤時,更加謹慎。

立委李彥秀質詢時則提問,若政府未來目標是全面實行週休2例假,那勞動部是否有時間表?郭芳煜則以「未來一定會達到2例假,但目前給業界彈性空間,且政府是延續下去的,總是有一天目標會實現。」回答。

颱風假有薪?無薪? 公務員的命較有價?

此外,根據勞動部頒訂的相關規定,包括水災及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或是出勤有安全上的疑慮時,颱風假當天勞工可不出勤,雇主也不可以強迫勞工上班、扣發全勤獎金等。

但公務員與一般勞工的颱風假規定可是大不相同,按現行規定公務員的颱風假為有薪假,出勤者可依法申請加班費或另外補休;而一般勞工雖不扣全勤、企業主也不得要求員工出勤,但卻是未明文規定強制給薪。勞動部多次強調為求「全國一致」,所以目前刪除7天國定假日拍板定案、並修法力求全面施行週休二日制,也許未來也會針對颱風假規定要求「全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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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引自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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