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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假?休息日?新聞吵什麼,一次報你知

 

鍾亞糛 / 文

這陣子政院、勞團與資方為了「例假日」、「休息日」、「休假日」與「國定假日」的增減爭議不停,話題屢屢躍佔新聞版頭;而行政院長林全更是先後於28日、30日的立院例會中,從原先口頭承諾「國定假日7天確定不刪!要還給勞工七天假!」,急轉直下改口為「若7天假不刪,將導致股匯不開市,此舉會打擊經濟。」,拍板定案取消7天國定假日,讓廣大的勞工朋友們空歡喜一場。

改善臺灣就業環境 新政府動起來

例假?休息?休假?勞資雙方究竟吵什麼?要刪的國定假日到底是哪七天?政院與勞動部這麼大動作,到底企圖改變就業市場中的哪一部份?因為臺灣就業情況存在高工時低工資已經是不爭的事實,新政府為改善這樣就業環境,提出希望不管行業、職稱全面推動「週休二日」的牛肉政策,先來看看這些名詞究竟有甚麼意義?

 

一、 例假日:例假日僅有在「天災」、「重大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情況,雇主才可要求勞工上班,勞工當可拒絕;出勤時數若少於一日,即使只有一小時,其工資都得以一日計。例假出勤除須加發一倍工資,隔日還要另外再補假。

 

二、 休息日:休息日需徵得勞工同意上班,不需另外補假,出勤的時數納入每月加班總時數,現行法規規定最多每月只能加班四十六小時。目前草案薪資算法為前兩小時加發1.33倍(1+1.33),第三個小時起則加發1.66倍(1+1.66)。另有鑑於勞工休息日出勤工作,將無法獲得充分休息,為使雇主於指派勞工休息日出勤時更為審慎,增訂工作時間4小時以內、逾4小時至8小時以內或逾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應分別列計4小時、8小時或12小時之工作時間及工資。

 

三、 休假日:意即我們認知的「國定假日」,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農曆除夕、農曆春節(正月初一 至初三)、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等謂之,休假日出勤薪資則為正常單日雙倍,該日出勤8小時內不計入每月加班46小時範圍。

 

此次爭議刪與不刪的7天國定假日為「開國紀念日隔日」(1月2號)、「革命先烈紀念日」(青年節3月29號)、「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9月28號)、「臺灣光復節」(10月25號)、「蔣公誕辰紀念日」(10月31號)、「行憲紀念日」(12月25號)與「國父誕辰紀念日」(11月12號)。

 

縮短工時卻砍休假日 勞動窘況真有解?

回過頭來看,立法院於104年5月15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30條修正條文,將法定正常工時由雙週84小時縮減為雙週80小時,並自1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對雇主來說,原先與勞方制訂的工時契約中,員工每人每月將會因此法規而多一天假、合計一年會多約13天的休假。

雇主確實可以選擇付加班費來沖掉這多出來的時間,但礙於每人每月最多只能加班46小時,使得原先本就人力剛好的企業,可能變成需要多增雇勞工來達到平衡,直接增加人事成本。

因此,在資方的抗議下,為了配合縮短法定工時,勞動部也於去年底發布行政命令,將勞工原本19天國定假日減少7天,用以緩衝些許那每人每天多出來的13天假,但,此舉引起勞團諸多反彈,認為雖多13天平日假、但刪除了7天國定假日,使得原先在國定假日出勤可領到雙倍薪資的勞工權益受損,結果,勞資雙方對於7天國定假日刪與不刪一事沒有共識,讓政院與勞動部大傷腦筋。

勞:賺錢有數生命要顧 資:全妥協只會逼出走

另外,礙於該給的薪資計算方式不同,對於「週休二日」這兩日,究竟該兩日皆「例假日」?還是「休息日」?勞資雙方也始終爭吵不休,若兩日皆「例假日」,對勞方來說既有雙倍薪資又能補假休息,當然才能落實真正周休二日,但對資方來說,這增加的巨額人事成本,無疑是政策逼企業出走、尋找海外更低廉的勞工市場,也絕不是新政府所樂見的結果。

變形工時鑽漏洞 盼草案增修求杜絕

所以,為讓落實周休二日的勞基法修正案在立院能夠順利過關,新政府再增修文字。勞動部29日公告廢止舊有「例假可挪移」函釋,避免惡意資方鑽法律漏洞,安排員工兩週例假排在頭尾,造成中間必須連上12天的不法排班規定;並於30日將「週休二日」草案修定為「一例一休」,明定勞工每7日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另1日為休息日,杜絕某些行業擅玩文字遊戲,如讓勞工每日上6又2/3小時、連上六天共40小時,以「變形工時」方式偷取勞工原休息日出勤該加發的薪資。

另外,勞動部還特別增訂「以價制量條款」,將休息日加班費「加碼再加碼」,除前兩小時加發1.33倍、第三個小時起則加發1.66倍外,還有休息日加班時間若不足四小時,雇主仍要支付四個小時的加班費;若超過四小時、不滿八小時,雇主必須支付八小時的加班費;若超過八小時,再以十二小時計。提高休息日加班費、增加雇主成本,希望能因此讓勞工能擁有充分休息,減少週休二日被零碎工時打斷的情形,如此一來,雇主不會動不動就要員工休息日出勤,若有心多賺點加班費的員工也可以得到更多的薪資鼓勵。

 

不法情事檯面下仍存 勞檢可當全民後盾?

 

對此,立委林昶佐1日提出臺灣勞檢制度的問題,他認為,現在一般員工普遍會受到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遭上司施壓自願放棄權利、薪資被各種名目吃掉、被要求負擔工作以外的勞務、職場訂定苛刻內規罰則、無法排休等6大問題。法案若過,要確實地改善臺灣勞動條件,政府只能借助落實勞檢,只是目前勞檢員人數不足、罰則嚇阻力不足、員工檢舉後是否不被清算,這3大問題變成了制定法案之餘,政府必須進行迅速、確實改善行動的第一件事。

林昶佐進一步表示,一例一休之所以在社會上會有這麼多反彈,就是因為現在加班領不到加班費、檯面下違法的情況實在太普遍,新政府若真要改善臺灣就業環境,勞檢制度便該是最重要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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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引自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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