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罷工連鎖效應 消基會呼籲罷工應先預告
郝樂玫 / 文
華航空服員罷工取得全面勝利,激起國營事業工會仿效風起,讓這一波的罷工風潮,如同潘朵拉的盒子,一發不可收拾。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在臉書指出,可以預期未來公營事業罷工將全面化,現在包括臺鐵、中華郵政及中華電信等員工都蠢蠢欲動,「就看政府要如何滿足所有工會的要求!」
是罷工?還是霸凌公眾? 受損權益誰來負責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華航空服員罷工共影響122個航班、3萬多名旅客,有人因航班取消無法舉行婚禮,也有人無法回家奔喪,留下終生遺憾。董事長陸雲呼籲各行業在罷工前應先預告,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建議政府機關修法,將大眾運輸業、垃圾處理業等行業,列入「應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始得罷工之行業別」。
在歐盟與日本,對罷工均有事先公告之規定。義大利法律規定,在發起罷工10天前,工會應對管理部門及相關政府單位發出通知說明罷工的各項細節。日本勞動法律領域中對於礦業、電力等重大民生相關事業的罷工權限,亦有罷工限制的存在,必須符合「勞動關係調整法」第38條所定「公告後50日內不得進行爭議行為」。
勞權不可忽視 消費權亦同等重要
罷工權是勞動3權,消基會表示尊重罷工權的行使,但消費者權益維護同等重要,與公共利益息息相關的行業如大眾運輸業,罷工時也應思考建立事前公告的規定,以利消費者應變,才能讓罷工權與消費者權益均受到維護。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認為,中央應在罷工前介入強制仲裁,才能避免罷工後引發的諸多不便。民進黨立委鍾孔炤期盼臺灣社會能有更多包容,不要把罷工視為洪水猛獸,這是一個進步國家必須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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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引自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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