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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判決民眾罵聲連連 暴走法官遭監院彈劾

 

屢屢看見電視新聞中,報導一些與民眾期待大相逕庭的判決結果,除大呼現今法律故步自封、不合時宜外,也讓許多人對法官是否真的瞭解當代民生疾苦?還是活在恐龍時代裡而不自知?「恐龍法官」真無法可管嗎?監察院14日以11票對0票,無異議地通過監察委員高鳳仙、章仁香兩人對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所提起的彈劾案,監察委員高鳳仙表示,全案現將移交司法院,將由職務法庭決定後續懲處。

 
知法犯法 恐嚇辱罵行為不當
監委指出,曾雨明是司法官35期畢業,擔任法官多年已當到庭長,處理偽造文書案子也不複雜,但因法官本身素養、情緒管理、不良習慣等問題,不但用不當言詞對被告恐嚇,如「你不要不信邪,我就要收押」、或是咆哮辱罵被告,甚至用有省籍情結的字眼表示「你是本省人,幹嘛要我一個外省人跟檢察官求情?」等上述情事,致使被告開庭時情緒激動崩潰,2度以頭部重撞桌面受傷;還讓被告在法庭進行審判的時間裡,上手銬達一分多鐘,此舉明顯違反刑事訴訟法,該法官違失情節確實重大。
 
暴走失控是慣行 違失重大建議免職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則表示,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情緒失控,被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是「慣行」,這是很嚴重的事「被彈劾並不奇怪」,法官在庭內應尊重被告及其辯護人的發言權,曾雨明都未做到,確有調任必要。而法官評鑑委員會則在去年即認定,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上述行為「係屬慣行」,且非「偶發單一個案」,符合法官法「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與「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的重大情節,不能輕饒、建議將他免職,轉任其他職務,並依法官法規定,將他移送監察院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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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引用自 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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