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徵才 大學畢40K起
監察院徵求一名約聘人員,主要負責院裡人民陳情書狀的處理,委託調查案件復文的簽辦等相關工作事項,要求學院以上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取得證書者的條件,薪資40K起。
公家約聘僱職 先測合適度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李大華表示,要擠進公職窄門,約聘等非典型工作是可考慮的管道,不僅可先測試合適度,請教前輩準備方向,還能即早掌握消息,因此在公家單位由約聘轉為正式人員的例子不少。
需法律科系相關背景
監察院表示,這個職缺主要工作為人民陳情書狀處理,委託調查案件復文的簽辦;協助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值日監察委員接見陳訴人並擔任紀錄等;協助該院地方機關巡察委員辦理責任區巡察業務等工作事項。人員要求條件:學院以上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取得證書者的學歷條件;有1年以上處理民眾陳情或辦理訴願、訴訟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優、具公文撰稿、處理行政事務之工作經驗,熟諳電腦輸入操作與應用等相關條件。
筆面試比例各半
有意應徵者,請在3月11日前,至監察院網站首頁/公告訊息/訊息公告,以A4紙下載報名表,在期限內將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書面資料,若有身心障礙者請另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一併附上,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監察業務處約聘專員甄選」,並以掛號郵寄:10051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監察院人事室許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一律採通訊報名。甄選方式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經審查合格者,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符合用人單位需求者通知來院筆試及面試。筆試及面試各占總成績50%。
詳細報名資訊在這裡 http://goo.gl/77kt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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