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哺乳夜熱舞 與夫輪班顧幼女
今年26歲,已婚育有一女的徐小姐,本身在夜店從事表演熱舞、帶動現場氣氛的工作,對很多人來說晚上11點至凌晨2點這段時間,是享受家庭天倫之樂、陪著孩子一同入夢的美好時刻,但這段時間卻是徐小姐必須前往夜店上班的固定時段。徐小姐刻意地與在百貨業工作的先生錯開上班時間,就是希望自己能夠不假手他人、確實地經歷寶貝女兒成長的每一個關鍵時刻,所以即使下了班、往往回到家已經是凌晨三點,可能睡不到3、4個小時,就又要早起照顧只有1歲3個月的稚齡幼女,這樣甜蜜的辛苦對徐小姐來說,她仍甘之如飴。
綜觀來看,徐小姐與先生每月的平均收入約有9萬,扣去兩人與女兒生活開銷、房貸、保險等等必需費用,省吃儉用的兩人雖還能有1萬元可以定存,但卻是因為公婆與父親心疼兩人正胼手胝足的努力建立家庭,並沒有向她們索取孝親費,為此,徐小姐心裡總是很過意不去,認為自己並沒有盡到為人子女的責任,她期許未來能再多賺一點錢,以善盡自己應盡的責任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