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工作 9點下班被嫌早
24歲的謝小姐畢業於商學院,畢業後進入管理顧問公司,待了兩年多,工作內容主要是處理上市櫃公司的財報相關數字,為了配合公司財報截止期限,謝小姐一年之間有近5個月必須常態性加班,9點下班是家常便飯,最晚有工作11點半的經驗,無法接受加班生活的她,在今年8月決定離職。
謝小姐回憶,曾因長期加班,導致睡眠不足、抵抗下降因此罹患感冒,請病假在家休養。卻因責任制的工作型態,重返工作崗位後發現,有更多未完成的工作,使得她必須犧牲假日,回到公司加班趕工。
謝小姐表示,旺季期間忙得不可開交,有時連喝水、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有一次工作到一個段落,由於身體不適便決定7點多下班,但隨即遭受主管特別關心,感到壓力倍增。
身體無法負擔,以及不想繼續超時工作的謝小姐下定決心辭去工作,目前待業兩個多月,已投遞超過上百封履歷,獲得10多次的面試機會,但皆無下文。不是臺北人的她,還要負擔房租及生活費,因此備感壓力,期待能盡快找到不再常態性加班的工作,年前能盡快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