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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難全」媽媽育嬰假現況調查<<新聞稿>>

根據主計處資料顯示,女性勞動參與率自79年的44.5%上升至98年49.62%,20年來上升了5.12個百分點;但反觀內政部戶政司資料,20年間育齡婦女生育率卻自1.81下降至1.03,平均一名育齡婦女減少生育0.78胎。受限於傳統社會,女性為主要家庭照料者的刻板印象,隨著女性勞參率的提升,職業婦女普遍面臨家庭事業兩頭燒的困境,進而影響到婦女生育的意願。雖然98年5月育嬰津貼實施後,緩解了育嬰假婦女的經濟壓力,但女性申請育嬰假的仍多有擔憂疑慮,究竟職場媽媽面臨了哪些困難?   1111人力銀行針對女性上班族進行「申請育嬰假現況調查」,符合資格的職場媽媽僅有2成6順利申請育嬰假,高達7成4未曾提出,進一步詢問未請育嬰假的主因包含「怕影響升遷/考績」、「有經濟壓力」、「工作放不下/無代理人」。   反觀有休育嬰假經驗的職場媽媽們,平均申請10.77個月的育嬰假,但休假期間僅6成2會全職帶小孩,另1成5會兼職賺錢,亦有1成2坦言為放長假休息。育嬰假結束後,6成7休完假的育嬰媽媽回到原企業任職,但亦有1成4的職場媽媽因為原任職公司已不續聘,所以收假後也「回不去了」。   目前無小孩、或小孩已超過3歲育嬰假申請標準的女性上班族中,7成7表示並不會因為育嬰假制度而增加生育意願。不過5成5表示日後若懷孕就會申請育嬰假,形式包含「本身會提出申請」、「請配偶提出申請」或「夫妻都會提出申請」。不過仍有4成5即使懷孕也不打算申請育嬰假。   1111人力銀行發言人張旭嵐指出,根據勞委會資料顯示,自98年5月1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上路後,該年「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人數便從上年5,508人增加為17,723人,一口氣成長3倍以上,99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核付的一般勞工(扣除軍公教)更增加為37,929人,顯示薪資6成的津貼保障對育嬰假申請意願確有助益。然而受社會觀念及整體職場環境影響,女性員工自懷孕起即須承受體力負荷、心理壓力等諸多限制,加上生產之後伴隨而來的子女照料及教育問題,甚或「女性以家庭為重」的刻板印象,嚴重影響職涯發展,導致職場媽媽面臨「有假不敢請」,甚至「想生不敢生」的困境。   面對請和不請的兩難,張旭嵐表示,感性的親情訴求得先用理性分析,首先應評估『家庭支持系統』,是否有親近信賴的長輩或親戚可以協助育兒;『經濟狀況』,育嬰假是否對家庭經濟造成負擔;另外「全職家長」其實也應該視之為一項職業,因此全職育嬰前,還得先了解自己和配偶的『職能興趣』何者較適合教育子女,才能給予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環境。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簡至潔表示,「育嬰假」制度本來就是為了讓想照顧孩子但又想保有工作的父母而設立的,臺灣在民國91年就開放企業給予員工育嬰留職停薪的休假制度,但是申請者並不多;直到98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實施後,申請育嬰假人數才激增。簡至潔表示,很多人都以為育嬰假是大公司才有的福利,但根據數據顯示有員工申請過育嬰假的公司當中,規模1~29人的佔54%、30人以上的公司佔46%,簡至潔呼籲勞工無論公司規模大小,其實都能申請育嬰假。簡志潔表示,勞委會近來接獲較多申訴的案件屬「懷孕歧視」,職場該如何善待懷孕員工亦是一大重要課題。   根據1111人力銀行針對女性上班族進行調查,發現育嬰假法令通過後符合請假資格的受訪職業婦女中,僅26.31%曾經或正在休育嬰假,卻有73.69%還沒請過育嬰假,包含39.47%「無此規劃」、34.22%則「有打算但尚未請假」。進一步詢問符合資格卻無申請育嬰假者的主因包含「怕影響升遷/考績」(50.32%)、「有經濟壓力」(48.38%)、「工作放不下/無代理人」(44.48%)。   張旭嵐建議雇主針對育嬰假制度搭配完善的職務代理,或雇用短期約聘人員等配套措施,避免造成突然性的人力空缺,也降低員工「懷孕即離職」的流動率、減少新進人力訓練成本。另外也要明確訂立申請育嬰假員工在收假後的復職制度及條件,使員工在決定是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無後顧之憂。另外,企業若能提供合理的托育措施,或是因應員工生涯規劃協助職務或工時調整,讓職場媽媽們可以兼顧家庭和工作,那麼「留職停薪、暫離職場」就不是唯一選擇,企業也可以避免工作斷層人力銜接的困難。而落實員工福利的誠意,除了可提升企業友善職場形象、有助招攬優秀人才,更能增加現職員工的向心力與忠誠度,將可創造雙贏局面。   而曾經或正在休育嬰假的媽媽們,請假時間長短也呈現兩極,多數選擇請假18-24個月(30.43%)、其次就只請了3-6個月(25.69%)。綜合所有請過假的受訪者,平均申請育嬰假10.77個月。   育嬰假期間,62.07%會全職帶小孩、14.73%則會抽空兼職,有12.07%更表示請育嬰假其實單純是為了休息。高達67.25%假期屆滿後可回到原公司,包含55.96%回原職原位、11.29%回公司但不同職稱。然而有13.79%的休假媽媽表示原任職公司已不續聘,命運大不同。   究竟育嬰假該怎麼請,才能皆大歡喜?張旭嵐表示,上班族請長假是門學問,而育嬰假更依產業及職務屬性各有不同,如軍公教等代理制度完善的職務性質,或如業務或客戶服務類工作,都是育嬰假時相對不影響機構運作的職務。而如專業經理人或民間企業行政人員等,就需視個人的不可替代性及團隊的合作默契與進度,調整請假的時機及時間;此外,還需考慮經濟收支預算及小孩後續的照護方式,安排最能夠兼顧養育小孩及復職銜接狀況的請假期限,以免影響企業運作或個人育嬰的品質。張旭嵐建議上班族也可利用這段休假時間的空檔進修或學習第二專長、並與部門同事保持聯絡、留意產業動態,讓自己在休假期間也維持復職後的競爭力、降低被雇主甚或就業市場淘汰的機會。   至於目前尚未有小孩、或育嬰假法律通過後小孩已超過3歲的職場婦女,現行育嬰相關制度是否提高其生育意願?高達77.41%不會因為這些措施而增加生育意願。不過若是懷孕生產後,54.69%表示會申請育嬰假,包含「本身會提出申請」(39.07%),或是「請配偶提出申請」(1.56%),更有14.06%有意「夫妻都會提出申請」。但仍有45.31%表示即使懷孕、夫妻雙方亦不會提出申請。   張旭嵐分析,多數家庭仍屬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的兩性分工結構,使得女性即便投入職場,但在兒女生育及學齡階段,仍需面臨蠟燭兩頭燒的困境。然而根據勞委會最新資料顯示,99年申請育嬰津貼的人數男性高達6,803,佔整體17.93%,反應出近年來政府推動兩性平權的努力及社會發展的進步;在母親節前夕,呼籲職場男性,多體諒另一半及女性同仁,給予更多的關懷及照料,讓職場媽媽無論在工作或家庭上都能全心全意投入,無後顧之憂。   張旭嵐指出,育嬰津貼等政策改善了部份職業婦女的育兒品質及生育後經濟狀況,甚至避免成為弱勢的二度就業婦女,但育嬰假後媽媽們仍得持續面對小孩的養育問題,工作和家庭還是多數粉領族要面臨的兩難課題。臺灣的生育率已是世界之末,對於現代育齡男女而言,除了學齡前子女照料的問題之外,更多諸如經濟條件、社會環境、教育、治安等問題,都影響著準父母們的生育意願;因此,在政府大力推動生育,祭出生育津貼、育嬰津貼、教育補助券等社會福利的同時,給予兒童及青少年更好的生活及教育環境,才能有效提高生育率,以優質人才提升國家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