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草案通過 19條文6大重點
「最低工資法」草案懶人包。圖/勞動部
為完善最低工資審議機制,保障勞工及其家庭的生活,勞動部推動「最低工資法」立法,提高原「基本高資審議辦法」的法律位階。而行政院會於9月21日通過此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勞動部表示,此法將最低工資所需參考的社會經濟指標入法,並建立最低工資審議會的議事規(guī)則及設置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機制。而該草案共19條,重點如下:
一、組成「最低工資審議會」定期開會
由勞動部組成最低工資審議會(下稱審議會),成員由勞、資、政、學四方委員代表組成,藉由社會對話機制,擬定具有共識的最低工資調整方案。審議會應於每年第3季召開會議,以確保最低工資的調整時程。(草案第7、8、10條)
二、明確審議參採指標
將最低工資所需參考的經社指標入法,並從現(xiàn)行基本工資審議經驗,將各界最具共識之「消費者物價指數(shù)年增率」列為應參採指標,且定明各項得參採指標,俾就整體經濟社會情勢通盤考量,使審議機制兼具穩(wěn)定與彈性。(草案第9條)
三、完備最低工資之議決及核定程序
審議會之議決採共識決為原則,如無法達成共識,再以多數(shù)決作成決議。並明定最低工資之核定公告實施程序,以及行政院不予核定審議通過之最低工資時,由勞動部再行召開審議會之重審機制,以消除外界對最低工資調整的不確定感。(草案第10、13條)
四、建立跨領域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機制
研究小組成員涵括學者專家,以及與國家整體經濟社會情勢相關之部會代表。由該小組研究最低工資實施對經濟與就業(yè)狀況的影響,並就審議指標數(shù)據(jù)的變動幅度與未來變化綜合評估,作成相關報告及最低工資調整建議,提供審議會審議參考,俾利聚焦討論。(草案第12條)
五、確保勞工最低工資權益及處罰違反最低工資之事業(yè)單位
為有效落實最低工資之目的,明定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如有違者,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得依事業(yè)規(guī)模、違反人數(shù)或違反情節(jié),加重其罰鍰至150萬元,且公布姓名及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草案第5、17條)
六、最低工資與基本工資制度之順利銜接
為免法律適用產生空窗期,明定最低工資公告實施前,仍然繼續(xù)適用原核定的基本工資數(shù)額,且首次訂定之最低工資不得低於原基本工資,以確保勞工工資權益。另,其他法規(guī)有關基本工資規(guī)定未及修正者,應適用本法最低工資之規(guī)定。(草案第15、18條)
勞動部指出,「最低工資法」草案送入立法院後,將與立法院朝野委員溝通協(xié)調,希望早日完成立法程序;法案通過後,也將準備後續(xù)各項工作,特別是建置審議會與研究小組等配套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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