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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就業計畫 新鮮人尋職不孤單

新鮮人在求職時也不要忘了提高警覺,提防求職詐騙。示意圖/123RF

 

畢業季已過一個月,部分新鮮人已找到工作,也有部分人還在找尋適合的第一份工作,勞動部於112年5月整合11個部會資源推動「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二期」,提供48項措施,預計能夠協助80萬名青年就業。

 

為協助初次找工作的青年朋友,勞動部在7月推出「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對於待業3個月以上的15歲至29歲初次尋職青年,只要依照計畫規定完成各項求職準備(如自行求職、接受就業諮詢、推介就業等),於求職期間,每月發給尋職津貼5,000元,最高1.5萬元;而一旦找到工作,且就業滿30日、90日或180日者,就分別發給就業獎勵金5,000元、2萬元、1萬元,尋職津貼加就業獎勵金合計最高4.5萬元。

 

參加計畫的青年,可運用各種管道求職,各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也可針對青年的專長需求媒合就業,其中為了鼓勵青年可以擴大求職範圍,青年如經諮詢推介至距離日常居住處所達30公里以上的地區就業,還可有跨域就業補助,包含異地就業交通、搬遷及租屋等補助金,使青年跨域就業沒煩惱。如果還想加強提升專業技能或是想跨領域就業的青年,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也會諮詢評估青年情形後,建議合適的職訓課程。

 

另外,勞動部也提醒,現今網路通訊發達,近來多有透過社群網站或Line等即時通訊軟體,傳送不實徵才廣告之情形,例如:「免經驗、高薪、工作輕鬆、快速致富」等不合常理條件的徵才廣告,都應該審慎評估確認,提高警覺,青年朋友找尋工作時應牢記「三要七不」原則。求職前「三大準備」包括:面試前事先告知親友面試的地點,或請親友陪同、檢視欲應徵公司徵才廣告內容是否合理、主動蒐集徵才公司的資料,檢視自己要應徵什麼行業職務;應徵時把握「七不原則」: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簽約、不離身、不飲用、不非法工作。要小心應徵公司話術誘騙簽約貸款,也要隨時留意身旁環境及自身安全,若有任何異狀,須立即離開現場或藉故脫身,如遇有疑似不法情事,可向各地方政府檢舉或向警政機關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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