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善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填補照護缺口
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舒緩看護人力缺口。示意圖:123RF
勞動部自111年4月30日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相關措施,雇主可依需求,留用符合資格之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取得我國大專校院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僑外學生,從事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有助舒緩雇主用人需求。
發展署指出,現行外籍家庭看護工在臺工作最長年限為14年,期滿就必須返國。為使照顧技術熟練的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不用因工作年限的限制必須離臺,勞動部鼓勵雇主善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申請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除可免除在臺工作年限限制外,轉任後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薪資亦有所提升,且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因已適應臺灣環境,具有相當程度的語言能力,也可讓勞雇雙方在溝通上更加順暢,提供被看護者更妥適的服務。
善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適時補充照護人力。圖/發展署
勞動部表示,運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外籍家庭看護工在臺工作期間只要連續達6年,或出國後再入國工作且累計工作年限達11年6個月以上,每月總薪資達新臺幣2萬4,000元,且具備語文能力資格及接受20小時補充訓練,就可由雇主申請轉任聘僱為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另外,雇主如以新臺幣2萬6,000元以上的月薪僱用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更可免除補充教育和語言能力等技術資格條件。
勞動部鼓勵雇主可以多加瞭解及運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將優秀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並可免除雇主尋找下一位合適外籍家庭看護工時所面臨照顧人力空窗期問題。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想瞭解更多相關申請資訊,可至「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mid-foreign-labor)查詢;如需諮詢相關問題,也可以撥打諮詢專線(02)8995-600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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