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吃午餐邊聊公事?網一面倒喊快逃
↑上班族享用員工餐便當。(圖/1111人力銀行提供)
選擇工作的考量因素,除了薪資、福利之外,休息時間也相當關鍵,日前有名南部網友發文大吐苦水,指出主管要求中午不要騎車外出,直接留在公司吃飯,方便「一邊討論公事一邊吃飯」,等同午休幾乎完全不能休息,還要隨時注意主管有沒有下達指令,請問這樣的工作可以繼續待嗎?引發網友一片嘩然,紛紛勸原Po「塊陶哇」(快逃)!
原Po無奈表示,這是他第一份工作,月薪是24000元,「但發現自己真的好累壓力好大,覺得自己怎麼適應力這麼差,午休方式改變就差這麼多,下午上班時不斷有辭職的想法」,連下班後的現在都開心不起來很疲憊,加上自己沒有什麼專長也沒有工作經驗,換到別家公司也是一樣,雖然薪資低,但離家只有10分鐘,加上同事相處不錯,怕辭職找別的工作,反而找到同事不好,中午又不能休息的工作,真的好糾結。
不過網友也給出建議,「是我會離職,同樣的薪資滿街都是,總會有能好好午休的工作」、「勞基法是有規定休息時間的!我還沒有遇過這樣規定的公司,通常中午要吃飯滑手機追劇睡覺都行啊」、「這個真的不能接受……太累啦」、「我看到24000直接果斷跟你說離職,不要搞到身心出問題,健康比較重要,中午都不給休息這公司是能多好」、「24k中午不能休息外出?不合理啊還很多比24k高的工作啊!」
1111人力銀行發言人黃若薇表示,依據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立法原意就是要讓勞工有充分適當的休息,而且午休時間就等於是勞工的下班時間,建議原Po可以委婉向主管表明個人的午休習慣,或是因為要外出處理私人事務,無法配合中午留在公司。如果午休時間不能真正休息,還需要處理工作上的事情,嚴格來講就是待命了,建議上班族遇到違法或不合理的事情,一定要立場堅定的捍衛自己的權益。
延伸閱讀:亞洲前3大企業開急缺 不限科系薪直逼45K
#午休 #勞基法 #薪資 #違法
午休勞基法薪資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