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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變相賣身份證?勿讓邏輯謬誤扼殺了經濟移民政策美意

記者洪近空/特稿

民間組織「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日前舉辦座談會,對《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多所質疑,認為開放留臺僑生將會衍生「學校賣身分證疑慮」。吾人不可不認知到,這項法案將難免會有這種漏洞,然而,以偏概全認為此法不應通過,則是犯了邏輯上的謬誤,必須嚴加澄清。

國發會所提出的《新經濟移民法》並非創舉,許多先進國家都有類似的法案,對於具有某些特殊長才,又是該國社會發展所需的技能,政府給予居住證的優惠措施,吸引外國人願意長住下來,只要有足夠的把關,本意良善而又具體可行,實在是早該推行的政策。

加上臺灣社會少子化、高齡化趨勢迫在眉睫,整體臺灣人口結構發生重大危機,人口紅利即將反轉,在來臺留學的僑生中尋覓具有相當專業、具有一定社經地位的年輕人,提供他們長期居留的誘因,不失為臺灣扭轉人口結構劣化的一項良方,絕非極端保守民族主義者所敵視聲稱的那般危險。

國發會指出,預告中的《新經濟移民法》草案規定,未來僑外生若要留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薪資水平必須符合「該職業類別總薪資第70分位數額」、必須具備專業證照,並由雇主申請留臺工作;如要取得永久居留身分,必須工作滿7年,且符合一定條件云云。

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也澄清,提到的是取得「永久居留權」而非身分證,批評者謂國發會的《新經濟移民法》可能導致「賣文憑」的學校將來「賣身分證」的說法「太過扭曲」。

糾結於「居留證」、「身份證」等名詞上的定義,對一般百姓而言未必能懂,政府應該澄清的,是數量上的管制,會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逐步開放,是資格認定的管制,會盡力符合臺灣社會的需要,不會排擠到臺灣本地人的工作機會。

「對外開放,是會有蒼蠅、蚊子飛進來,但是隨之而來的還有新鮮空氣」,中國前領導人鄧小平在改革開放初期,面對「資本主義的腐朽的一些東西」時,所回應的一句名言。

部份極端民族主義者輕率地將可能發生的少數違失,當成是全數歸納的錯誤,這種不當概化的謬誤,將扼殺了一道立意良善的政策,恐非全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