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公布金金併法規修正案 5金控6銀行符合條件
金管會推動民營金控與銀行合併,11日公布修正相關法規草案,其中非合意併購主要條件有4:須符合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有國際布局能力,以及企業社會責任良好等。金管會表示,為鼓勵金融整併,包括合意及非合意併購,及併購國內及國外金融機構,都可享有資本計提優惠。
符合非合意併購條件的名單,目前過濾出來有五大金控包括國泰金、富邦金、玉山金、中信金以及臺新金入列。六家銀行則有上述五家金控旗下銀行,及一家非金控旗下銀行上海商銀。金管會表示,預計最快11月底實施,金融業者最快12月可送件申請。
金管會此次修法重點,包括將金控首次投資股權從25%放寬到10%,但不準以財務投資「偷跑」提前布局,且需在核準3年內完成整併,否則需限期退場。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說,此次修正將對外預告60天,預計最快11月底上路實施,符合資格的金融業者最快12月可提出申請。上述五家金控中,國泰金、富邦金及玉山金日前已對外表態有意進行合意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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