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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現況調查

國道取締員警遭追撞,肇事司機連續上班22天,其中7天工時還超過12小時,疑似因為過勞釀禍,造成3人命喪國道。過勞儼然成為勞工一大困境,勞團更宣步組成「五一行動聯盟」,在五月一日,號召5千人走上街頭拚公投,以「反過勞、拚公投,要加薪、爭勞權」做為活動主題,其中反過勞就放在訴求的第一位,反應臺灣勞工身心俱疲,但勞工在職場上因為工作造成的身心傷害還有哪些呢?

6成勞工職場遇身心傷害 因:特定部位使用過度 工時長 意外

過勞之島! 臺灣工時全球第6長 一年多上34天班

1111人力銀行調查發現,6成勞工曾經因為工作受傷或工作環境引起身體不適,主要原因包括身體特定部位使用過度(42.73%)、工時過長/過勞(33.92%)、工作特殊姿勢造成身體傷害(32.60%)以及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27.31%),造成的傷害類型主要有睡眠問題(22.03%)、關節受傷(20.26%)、內分泌失調(18.94%)、肢體傷殘(16.82%)與脊椎傷害(16.64%)。

1111人力銀行公共事務部暨職涯發展中心總經理李大華表示,根據勞動部統計,2016年勞工全年工時為2034小時,雖比前年下降70小時,在全球近40個主要國家(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相較),排名高居第6,比起OECD主要國家平均的1,763個小時,足足多了271個小時,以一天8小時的工時來計算,臺灣勞工一年要多上33.87天班。

而這些因為工時拉長,造成的身心反應更會相互影響,在身體上,長期使用的器官會造成耗損,舉例來說,一般上班族或是客服門市人員需要久坐或久站,都是靜脈曲張的高危險群,輕微的肌肉痠痛,嚴重卻可能演變成致命的肺栓塞,另外像是電腦工程師長期用眼,除了視力受到影響,度數加深,加速老化的雙眼,導致過去普遍發生在老人身上的白內障提早報到。

工時過長導致的過勞,在臺灣更是勞工殺手,根據勞保局的統計資料,從2011年開始因為工作導致腦心血管疾病爆發死亡(過勞死)的人數,累計已經高達208人,平均下來等於每12天,就有一位勞工因為過勞失去寶貴的生命。光是2017年就有54人因此傷病或失能,而這些不可預測的意外往往發生在瞬間,一但因為過勞導致注意力不集中、身體失能,在製造業、運輸業這些需要高專注的產業,就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工安意外。此外經常需要搬負重物的搬家工人、倉管人員或是貨運人員,也容易因為特殊的工作姿勢造成脊椎或是肌肉的傷害。

3成勞工留下永久傷害 4成復健中 4成7因職災離職

6成企業除法定保障 沒有任何協助 傳產製造職災比例最高

2017年統計 每日平均7人成殘 1.5人送命

調查也發現,有3成勞工因為職災留下不可回復的創傷,其中永久性傷害(23.35%),留下永久性傷害/傷殘/失能,且需要長期治療(7.05%),此外還有(39.65%)還在治療中/復健中/未來會痊癒。而發生職災當時的職業類型則以機械模具/生產製造(16.74%)最多,發生職災時任職的產業以傳產/製造業(31.28%)比例最高。參考勞工保險給付資料,2017年製造業申請人次就高達15,263人次,佔總人次(29.91%),將近3成,是所有行業別中比例最高的產業。因為製造業的工作環境多為高分貝音量或高溫的作業環境,還有大量的機械設備需要維護,看出製造業因為工作環境具備高危險性,因此發生工安意外的比例較高。

進一步詢問當時任職的企業,除了法定的職災保障還提供哪些協助,高達6成4的企業沒有任何協助,只有(16.74%)有團體保險理賠,另外主動關心/探視(14.54%),只有不到1成提供有薪假休養(8.37%)。

而發生職災後,有4成7的勞工因此離職,其中自願離職(32.16%)、被逼離職(8.37%)還有(6.61%)因為無法勝任工作而離職。在發生職災後勞工的職業生涯也因此產生轉變,除了3成沒有受到影響的勞工,有(32.55%)的勞工選擇轉職/轉行,還有勞工產生危機意識培養第二專長(14.98%),但也有超過1成就此離開職場(12.69%)。針對職災的後遺癥,(38.77%)的勞工沒有留下後遺癥,卻有超過3成勞工因為需要定期復健回診影響工作,還有2成求職不易。

李大華表示, 2017年全年因為職業傷害導致傷病、失能或死亡的給付人次有50,385人,因為職業病導致傷病、失能或死亡申請給付的人次有630人,兩者合計51,015,其中有558人因職災死亡,2,556人失能。上萬勞工除了得在職場上勞心勞力,平均每天有140人「流血」,甚至每天有7位勞工因職災成殘,1.5位勞工因為職災死亡,雖然數字逐年下降,還是令人不勝唏噓。

而根據勞動部2017年「職業災害失能勞工就業關懷調查報告」,失能勞工平均11.6個月才能恢復工作,平均每週工作時數,較受傷或罹病前減少4.9小時,平均每月收入也減少2,329元。看出勞工在遭遇職災衝擊後,因為身體或心理的狀態不如從前,需要持續求診或留下永久傷害,因此調整工作的型態與工作的時間,衝擊職業生涯。

主管機關勞動部,為了改善勞工的處境,展現勞動部對於勞動權益、職場安全的重視,新任勞動部長許銘春在上任後,不但帶頭勞檢,也宣布要推動「職業傷害保險」單獨立法,規劃整合職業災害預防、補償及重建等面向,同時建立部分失能年金制度、完備職業傷病通報機制,與調整職業病鑑定制度等,協助職業災害勞工儘速重返職場。更計畫在下個會期修法,對過勞雇主嚴懲重罰,將目前最高罰鍰100萬的上限,再往上提高,避免勞工過勞。

勞工打分數 職災對生活影響程度平均39分

詢問遭受職遭的勞工,職災對生活影響的程度,平均得到39分,對生活稍有影響,而發生職災的企業規模以30人以下最多(33.48%),推估當企業規模小,因為員工數不多,難以有專人專責負責職場安全措施與規範的落實,對於法規規範之外的災害預防、個人防護條件也相對較差。

李大華表示,一般勞工在遭遇職災時,往往會因為資訊不足,在受傷生病時喪失補償或補助的機會,嚴重的還會因此丟掉飯碗,提醒勞工朋友無論是執行業務時受到立即性的傷害,或是長期暴露於危害因子中導致疾病,在緊急救醫的狀況下,要謹記聲明「職災勞工」身分,保障自己的權益,同時向醫院索取收據,填寫職災醫療書單,向勞保局申請核退。一旦職災期間無法工作導致薪資損失,也能申請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如果傷勢嚴重被認為永久失能或不幸因職災過世,也可依此申請給付。倘若無法判別傷病是不是屬於職災,也可以撥打職災勞工諮詢專線0800-085-151尋求協助。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9條,雇主也應該負擔補償責任,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如果雇主不願意依法補償,職災勞工申訴後,依勞動基準法,雇主會被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提醒雇主要遵守法令規章,善待辛勤付出的員工。

為了解勞工職業傷害的困擾,1111人力銀行特別設計「勞工職業傷害現況調查」,針對18歲以上求職會員進行網路問卷調查,調查時間2018年4月12日到4月27日,隨機抽樣為1,128份,信心水準95%,正負誤差值2.92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