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自己來? 綠委推動「國民網路連署立法」試辦一年
衛至誠 / 文
立法院長蘇嘉全為推動網路連署建議重大法案政策,目前已完成「國民網路連署立法倡議試辦實施要點」,蘇嘉全昨(6)日表示,本月內將邀集各黨團協商,讓「國民網路連署」上路,暫訂試辦一年。
蘇嘉全說,本月將提出的「國民網路連署立法倡議試辦要點」,指網路上連署達1萬人即可成案,成案後再由黨團認領提案,並循正常立法程序,預計先試辦1年再調整。蘇補充,公民的一般定義是年滿20歲,不過連署法案的權限希望將下修至16歲,容納更多聲音,所以法案取名為「國民」而非「公民」。
鞭刑可望入法?
網友熱議等提案
立法倡議的提議,不得包括四大類:血腥、色情、自殺、施用毒品等有害兒童、少年身心健康;涉及種族、宗教、性別歧視、人身攻擊或侵害個人資料、隱私;涉及司法偵審中的具體特定案件;其他不符公序良俗或提議規範等。否則,立法院倡議平臺得予隱藏,提議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此提案一出,便引起許多網友熱議,紛紛建議鞭刑入法,讓(閱完整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