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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老鳥「一例一休」特休權益保衛戰 1多2不

3-5年資歷老鳥受惠多

 隨著「一例一休」通過修法,「特別休假日」從今年元旦起有許多變動,包括新增到職半年擁有3天假、年度終結要折發現金等等。人力資源專家黃文鐘表示,今年特休新制實施後,只有目前在公司到職1年以上、2年未滿的勞工沒有受影響,其餘年資的勞工都將有所更動,可見其影響層面之大。而最大受益的勞工族群,就是3年以上、5年未滿的勞工,新制上路後增加4天特休。

沒有延休、只有折發工資 老鳥不再放不完

 黃文鐘指出,過去可以透過勞資合議,將沒有休完的特休延到下一年度,因此有勞工將兩年的年假累積合併,安排一個10天的長假,但是現在必須要年度終結,若是沒有休完則一定要折發工資。另外,過去若是勞工自行離職,基於可歸責性在勞工,因此沒放完的特休,勞工只能摸摸鼻子,不過現在沒有放完的特休,公司都必須依法折發工資。

離職前必須結算折發 老鳥不再吃悶虧

 由1111人力銀行所設置的【1例1休有問必答】論壇線上即時課程與問答,1月10日邀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投就業安全法規專業講師黃文鐘以特別休假的新舊法差異為主題進行線上講座,同時回答來自四面八方網友的各項問題。

 目前人資人員計算勞工特休方式包括曆年制與週年制,「1例1休」實施後哪個好?黃文鐘認為,只要不影響勞工休假權益,兩者都好。不過由於特休新制有許多變動,且受到半年年資有3天特休等制度影響,因此曆年制的執行上不再像過去便利,反而變得很繁複。以員工到職日為特休起算日的週年制,會比較單純。

全職勞工、部分工時同享權益

 全職勞工有特休,那部分工時的勞工呢?黃文鐘指出,在勞基法中兩種勞工的權益相同,只是部分工時勞工要依比例發給特休,以部分工時勞工一年的出勤時數為分子、全職勞工上班的時數當作分母。例如一位部分工時勞工固定每週工作20小時,除以全職員工40小時,算出比例為1/2,也就是0.5。若是這位勞工到職六個月有3天休,即0.5*3天特休*8小時(一天工作時數)=12小時,也就是1.5天。不滿1天的部分,可以雙方進行協商。

 有鑑於勞基法修法將對企業、人力資源部門與求職者產生影響,1111人力銀行於105年10月份起便持續關注修法議題,為讓各界對勞基法新規有進一步的認知,更進一步設立【1例1休有問必答】論壇,不僅開設線上直播課程、提供網友即時線上問答,同時也開放論壇供各界人士提問,再由1111人力銀行的專業人資主管、法務專員進行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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